2023年7月新能源汽車國家政策速覽
添加時間:2024-09-12 17:33:27
來源:新能源產業網
國家政策
1、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
6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提出了以下三部分十一項措施:
第一部分為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包括加強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推進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共享、加大充電網絡建設運營支持力度、推廣智能有序充電等新模式、提升充電基礎設施運維服務體驗等五項措施。
第二部分為支持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豐富新能源汽車供應、加快公共領域應用推廣、提供多元化購買支持政策等三項措施。措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農村戶籍居民在戶籍所在地縣域內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消費券等支持。鼓勵有關汽車企業和有條件的地方對淘汰低速電動車購買新能源汽車提供以舊換新獎勵。鼓勵地方政府加強政企聯動,開展購車贈送充電優惠券等活動。加大農村地區汽車消費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確定首付比例、貸款利率、還款期限。
第三部分為強化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宣傳服務管理,包括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強化銷售服務網絡、加強安全監管等三項措施。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積極主動作為,推動相關政策措施盡快落地見效,完善購買使用政策,進一步健全充電基礎設施網絡,確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續”,為新能源汽車在農村地區的推廣使用營造良好環境,更好滿足群眾生產生活需求。"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2、工信部等四部門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
7月6日,工信部等四部門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調整新能源車型積分計算方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辦法》將新能源乘用車標準車型分值平均下調40%左右,并相應調整了積分計算方法和分值上限。新增“新能源汽車積分池管理”一章,建立積分池管理制度。當年度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負積分供需比超過2倍時啟動積分池存儲,允許企業按自愿原則將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存儲至積分池,該部分積分存儲有效期5年。當年度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負積分供需比未達到1.5倍時釋放積分池中的積分,允許企業提取儲存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當年度未使用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將返還積分池。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3、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將實施
7月14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國家鄉村振興局近日聯合對外發布《關于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深入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全面鞏固提升農村電力保障水平,推動構建農村新型能源體系。
意見提出,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既要聚焦解決農村生產生活用電中的急難愁盼問題,補齊農村電網短板,提升農村地區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也要適應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新能源汽車下鄉等新任務新要求,提升農村電網綜合承載能力,推動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和農村用能清潔低碳轉型。
意見明確,到203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智能開放的現代化農村電網,農村地區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城鄉電力服務基本實現均等化,全面承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就地消納,農村地區電氣化水平顯著提升,電力自主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有力支撐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鄉村振興局近日聯合對外發布《關于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深入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全面鞏固提升農村電力保障水平,推動構建農村新型能源體系。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4、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
7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措施要求,加強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持續推動換電基礎設施相關標準制定,增強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換電模式推廣應用,積極開展公共領域車輛換電模式試點,支持城市公交場站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線加快推進換電站建設。
具體措施包括優化汽車限購管理政策、支持老舊汽車更新消費、加快培育二手車市場、加強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著力提升農村電網承載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車購置使用成本、推動公共領域增加新能源汽車采購數量、加強汽車消費金融服務、鼓勵汽車企業開發經濟實用車型、持續緩解停車難停車亂問題等十項。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并抓好政策落實,支持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汽車企業、金融機構等開展汽車促銷活動,不得出臺地方保護的政策,避免惡性競爭,共同維護行業秩序,營造有利于汽車消費的政策和市場環境。"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5、《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印發
7月26日,《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2023版)》正式發布。它是《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的第二部分,是對《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2018版)》的繼承、延伸與完善,是在對第一階段標準體系建設情況進行客觀總結、對智能網聯汽車產業新需求和新趨勢進行深入分析后,形成的框架更加完善、內容更加全面、邏輯更加清晰的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為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智能網聯汽車是具備環境感知、智能決策和自動控制,或與外界信息交互,乃至協同控制功能的汽車,是推動車聯網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世界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引擎。《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2018版)》發布至今,我國已圓滿完成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建設第一階段目標任務,初步建立起支撐駕駛輔助及低級別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且在體系規劃完善程度和標準數量等方面均處于國際領先水平;標準體系建設指南譯文還被聯合國、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等相關機構列為參考文件,成為全球汽車企業戰略布局和產品規劃的重要指導。
當前,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進入全新的發展階段,技術加速迭代演進、產業發展不斷深化、行業監管需求迫切,對新形勢下的標準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適應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新階段的新需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修訂形成了《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2023版)》。新版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充分考慮了智能網聯汽車技術深度融合和跨領域協同的發展特點,形成了“三橫二縱”的技術邏輯架構,主要針對智能網聯汽車基礎、通用規范、產品與技術應用,構建包括智能網聯汽車基礎、技術、產品、試驗標準等在內的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對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關鍵技術、核心產品和功能應用的基礎支撐和引領作用,與《建設指南》其他部分共同形成統一、協調的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架構。
新版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在全面總結當前標準體系建設進展的同時,提出了2025年、2030年兩個階段的標準體系建設目標。到2025年,系統形成能夠支撐組合駕駛輔助和自動駕駛通用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制修訂100項以上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標準;到2030年,全面形成能夠支撐實現單車智能和網聯賦能協同發展的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制修訂130項以上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標準并建立實施效果評估和動態完善機制。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深入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建設,繼續指導全國汽標委智能網聯汽車分標委(SAC/TC114/SC34)及有關單位,加大在功能安全、網絡安全、操作系統等重點領域的標準研制力度,積極參與國際標準法規協調制定,推進關鍵標準的宣貫實施,加快新能源汽車與信息通信、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融合發展,通過標準引導推動我國智能網聯汽車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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